安徽池州:“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湿地之美”

发布时间:2024-12-16 02:36:41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网 合肥1月4日电(记者 张强)伴随着法槌敲响,一起由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近日在安徽省东至县胜利镇康桥村开庭,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部分村干部及村民代表3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以案说法效果,进一步增强民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经与法院协调,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凌训红决定在案发当地进行庭审,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经审理查明,2022年6月至8月,张某某、竺某某先后在安徽省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内多次利用地笼网及丝网捕捞水产品3000余斤,破坏了升金湖水生生物多样性及生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安徽师范大学评估,两人非法捕捞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8万余元。2023年9月,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向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张某某对检察机关起诉的侵权行为、危害后果以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没有异议,并当庭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检察官再次阐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危害,并就自觉维护生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向在场人员进行呼吁。建议相关部门继续加强生态湿地和水生物保护的宣传,提高渔民资源保护意识,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愿捕的良好氛围。

  庭审结束后,检察干警结合开庭的案件情况,就地开展公益诉讼法律宣讲,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引导旁听村民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升金湖生态湿地资源。

  “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庭审,现场感受到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尤其听到检察官讲的那些法律知识,对我来说很震撼也很受教育,不能有侥幸心理,绝对不能挣违法犯罪的钱。”康桥村村民章金旺说。

  近年来,池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保护使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年来,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18件,立案601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8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4件,池州市99%以上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妥善解决。办理的案件中,3件被评为最高检典型案例,5件被评为省院典型案例,2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益’池山水”公益诉讼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

  以公益诉讼,促推生态修复。下一步,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在湿地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引导人民群众一起维护生态环境,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为平台,全面担当履职,总结经验做法,为湿地资源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完)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