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教你识别养老金融套路

发布时间:2024-04-28 08:00:10 来源: sp20240428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王丹阳 邵纪元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骗意识低和金融知识缺乏等弱点,打着以房养老、投资老年人专用软件、文物收藏等各种幌子,向老年人非法集资或诈骗,给老年人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

  对此,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带你擦亮“火眼金睛”,一起了解养老金融项目中的那些典型“陷阱”。

  以房养老为幌非法集资为实

  以房养老,是老年人将拥有产权的住房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等特定金融机构,将取得的贷款用于养老,老年人在世时拥有房屋居住权,去世后则将住房用于还贷,由金融机构对住房的剩余价值进行安排。这种模式本可作为促进解决养老问题的可行方式,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将其作为一项投资理财项目,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诱骗老年投资人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并投资相关金融产品,宣称可每月在家坐享高额收益,导致不少老年人最终陷入“房财两空”的困境。

  法官表示,现实中养老项目良莠不齐,存在许多为非法集资而虚设的“空壳机构”。老年人识别养老投资理财产品的真假,除了要对项目内容严加甄别外,更为关键的是要关注发行机构的资质条件。

  据介绍,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境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个人理财服务的合法机构应当是具有专业资质并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的金融机构或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也就是常说的“持牌”机构。

  法官提醒,老年人在签订投资合同之前,可让子女协助自己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公司的注册信息、营业执照,要求公司提供资质证书,了解其信用记录和经营情况等,判断该公司是否真正具有融资资质。

  关于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法官表示,大部分项目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高额回报,增加投资的诱惑性和吸引力。对此,老年人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识骗防骗能力,当面对高额利息诱饵时要多想想该项投资是否稳健,多留心其潜在风险,多提醒自己高收益也意味着高风险,天上掉“馅饼”往往就是最深的“陷阱”。

  众筹开发手机软件实为骗局

  此前,刘某伙同李某、王某等人开发了一款广场舞应用软件,在线上推出聊天交友、舞蹈教学、舞场定位等老年人感兴趣的功能。在吸引到部分老年人使用后,刘某将广场舞组织者发展为其业务员,以众筹开发老年人手机应用软件为由吸引“银发一族”投资,并承诺有高额的年化收益。就这样,刘某等人先后从1200余人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8.7亿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与他人结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刑罚。

  “随着老年人‘触网’程度加深,不法分子也将犯罪的触角伸向了手机软件,在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利用App非法获取老年人的个人数据信息。”法官提示,老年人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下载的社交软件、娱乐小程序、投资理财软件等,不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网页,不在公共场合随意扫描二维码操作,并谨慎上传个人信息、进行人脸识别等,严防信息泄露。

  对于手机软件,要关注权限条款的具体内容,不要轻易开放通讯录、位置、相册等敏感信息权限,如遇隐私泄露等情况,要及时关闭权限、卸载软件。对于借助手机应用程序或网络平台开展的投资等,老年人遇到存疑问题难以辨别时,需及时向家人和朋友寻求帮助,避免“一个点击血本无归”的情况发生。

  文物收藏风险较高更应审慎

  “文物带有浓厚的文化色彩,承载着时代的文化记忆,尤得老年群体青睐,但从投资角度来看,文物收藏是一种风险相对较高的投资方式。”通州法院法官表示,当前不法分子将自己塑造为古董收藏家、鉴宝大师等专业人士,利用老年人将收藏品急于变现的心理,虚构拍卖、假意鉴定等,巧立名目骗取老年人认证费、鉴定费、服务费等钱款,或者谎称物品系古董,利用老年人缺乏鉴别经验的特点,在骗取老年人信任后以较高价格向老年人兜售。

  法官称,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出土文物不得民间买卖,非法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可能会构成非法倒卖文物罪,“老年人在收藏文物时务必守住合法收藏的底线”。

  同时,法官提醒,文物收藏专业性强,市场中的流通文物可谓泥沙俱下,老年人选择收藏时务必谨慎甄别,在非专业领域不轻易入手藏品,并量入为出,切莫因大额支出导致生活困难。此外,老年人对自己所持文物的价值应有一定认知,切莫被不法分子许下的高额拍卖价值蒙蔽双眼而支付高额前期费用。(法治日报) 【编辑:曹子健】